一、 工作职责
1、水产新技术、新品种的引进、试验、示范和推广。
2、水生动物养殖病害疫情的监测、预报和防治技术指导。
3、渔业资源、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投入品使用监测。
4、渔业公共信息服务和渔民公共培训教育。
二、 服务对象
全市从事渔业生产的渔民、渔场和渔业组织
三、 服务程序
1、随时接受群众来访、来电咨询有关水产养殖技术和鱼病防治技术。
2、组织技术人员不定期到渔业养殖基地现场技术指导。
3、对渔民咨询的有关技术问题,接待人员要以负责的态度,热情、耐心地向其讲解有关技术关键。必要时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,向群众提供新型的科学养殖和病害防治措施。
4、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到渔业病害监测点开展病害测报,并根据测报情况和病害发生趋势,向当事人提出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。
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一日